广西分别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和气象干旱二级应急响应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信息 -> 内容
广西分别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和气象干旱二级应急响应
[公告信息] 发表时间:2010-03-18   来源:农业信息中心 查看:692次
  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乡常么村大寨屯的苗族村民高兴地领到该县工商局送来的“爱心”清水。
  防城港市防城区迅速组织发动干部群众抢修水利抗旱保春耕。  

历史罕见的秋冬春连旱已造成我区11个市受灾,3月17日16时,我区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二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民政厅迅速采取措施,进一步扎实做好旱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一是成立了旱灾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救灾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休息,安排24小时值班。二是做好灾情的统计、整理、分析、会商和上报, 加强对旱灾造成的农业生产、经济损失和群众生活困难影响的分析、研判,为现阶段和全年因灾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摸清底数。三是及时向民政部汇报我区灾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四是派出6个由厅领导和处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再次深入各地灾区,查核灾情,会同和配合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指导当地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五是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拨了今年第二批旱灾救助资金1500万元支援受灾地区的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并对下拨各地的冬春生活救助和旱灾救助资金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六是创新工作模式,多措并举,把当前的旱灾救助与常规的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多种形式的自救和民政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结合起来,并优先把民政对象以及孤、残、病、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在校中小学生等无力自救、互救的困难群体作为优先救助对象和重点保障对象,确保他们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能上学。同时把旱灾救助与政策性救助结合起来,将因灾致贫且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畴,给予相对稳定的政策性救助。(黄光曦) 

 

又讯(记者/周映 )3月17日12时,自治区气象局宣布将已维持了近20天干旱三级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二级。

2月27日10时,自治区气象局启动干旱三级应急响应以来,我区维持少雨天气。根据3月17日气象干旱监测,全区共有77个县(市)发生不同程度的气象干旱,其中特旱8个、重旱20个、中旱12个、轻旱37个。与2月27日相比,特旱、重旱增加16个县(市)。重旱和特旱主要分布在百色、河池、柳州、桂林四市。根据最新资料分析,未来5天我区特重旱区仍无明显降雨,旱情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

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气象局决定将应急响应级别升级。相关地(市)气象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升级)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求各应急响应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自治区气象局还要求各地(市)气象局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映

 

注:本网为政府公益性网站,转载文章是为“三农”提供免费信息咨询。如所转载文章的作者或单位不同意转载,请与我中心联系。
主办:南宁市农业局 承办: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南宁维新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3号 电话:(0771)2839068 E-mail: webmaster@nnny.gov.cn
Copyright (c) 2007 nnny.gov.cn , naning agriculture information net . All right reserved
许可证号:桂ICP备07501073号